基金子公司净资本和风控指标指引等管理新规出台后,通道业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但实际上,基金子公司从事的通道业务也要分而论之,并非一棍子打死。
目前来看,主要是金融机构按照监管要求不能直投的,选择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作为通道实现合规,这个过程中若杠杆过高,则需要警惕风险。
地产类融资项目,包括土地拍卖融资和地产开发融资,已经在金融业内受到警惕。根据贷款通则,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开发商拍卖拿地,自己只用出10%的钱,需求端疲软,这样的杠杆有很大风险。”有股份行对公业务人士表示:“今年我不会放任何房地产相关的融资,山雨欲来。”
还有,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为了符合某些监管指标,通过通道实现资产出表,而实质风险没有实现转移,也需要得到控制。
此外,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为投资者提供投资二级市场的工具,尤其是分级产品,在优先级和劣后级资金提供方之间作为中立第三方提供服务,则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房地产融资杠杆高达10倍
受制于《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无法直接进行股权投资,但通过资管计划通道可以规避这一限制。
基金子公司、银行直投子公司等常被银行用来做股权投资的通道,而这也是所谓银行“投贷联动”早已有之的实践方法。
“银行投资PPP(公共设施公私合营模式),会用我们的通道,但一旦这个政策隔离被打破,我们想做也做不了。”前述华南地区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银行现在通过LP还不能直接认购基金份额,所以必须要通过资管计划。
另外,对于一些投资受限制的领域,比如房地产、过剩产能行业、地方融资平台等,银行也会选择资管计划做通道,实现业务合规。
“银行之所以会投,大部分是明股实债,对风险也有一定把控,但是房地产融资这块的杠杆实在是太高了。”前述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
据多名银行业内人士和地产基金人士介绍,房地产融资中,1:9杠杆的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说开发商拍卖拿地,自己只用出10%的钱。甚至,这10%的资金还有运作空间,也不一定是由地产公司现金出资。
“信达这样的公司其实没问题,就算他这块土地投资亏了,也可能通过资金运作把银行贷款还上,但是对于大部分地产开发商,这是非常危险的。”前述股份行对公业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6月1日,信达地产以溢价超过303%拍得上海宝山区顾村一地块,刷新了今年上海土地市场溢价率纪录。
关键在于
实质风险是否转移
资管通道业务的另一领域,银行资产出表,也需要格外关注。
所谓银行资产出表,主要是指银行为了满足银监会对资本充足率的考核,在资本金(分母)一定的前提下,将表内信贷资产(分子)挪出表外;可能是对接到理财(形成银行表外资产),也可能是出售给其他投资机构。
目前最正规的做法,是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资产打包挂牌银行间市场进行出售。另外的做法,包括打包挂牌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或通过资管计划进行私募ABS。其中违规的做法,是对资产(收益权)出让承诺各种形式的回购。
在银行资产质量持续劣变的背景下,银行为了“卸包袱”,也有极强的不良资产出表需求。
在上述这些做法过程中,银行的资产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出表,也就意味着,监管无法准确掌握行业的整体风险情况,比如资本和拨备计提是否充足等。
“通过资管计划,不得不承认,大部分实质风险是没有转移的。”有基金子公司人士坦言。
不过,也有银行人士指出,并非所有的资产出表都是负面作用,关键要看实质风险有没有转移。
在银行的强烈需求下,争当资产出表通道的机构绝不仅有基金子公司。
就不良资产领域,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一直以来都是银行的重要合作方。不过《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出台后,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已报道,纯通道模式,银行通过资管计划对接自家理财资金的做法,已经被监管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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