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4日举行的第三届全球创新创业教育论坛暨上市公司产业转型升级高端论坛上,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认为,校企合作是打造创业合作的主体,校企合作模式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创新。
李建发认为,大学是大创业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不过,在这样的时代,大学无法独自完成创业教育。大学的教育科研优势和企业的创业优势需要结合。在创业教育中,企业可以将创业专长移植到大学的课堂里。同样,企业也只有和大学合作,创业才更加具备创新的支持,因此校企合作是大创业时代的必然选择。
李建发指出,在创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模式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他认为,校企合作要注意四个问题。一是创业教育见效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持续性的资源投入,因此校企合作应是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二是校企是合作而不是交易。创业教育一定是有内容和专业支撑的创业教育。三是校企合作是多元化资源整合的合作,因此需要在一个更大的平台上,引入更多的高校和企业参加。在校企合作中,每个高校和企业既是资源的提供方,也是资源的共享者,实现资源共享。四是校企合作应是共赢的合作,创业合作应兼顾学校和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