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静)近期,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就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维生素C反垄断案件作出上诉裁决,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指令驳回原告起诉,并不得以同一诉因再次起诉。对此,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9日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商务部注意到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9月20日作出的关于维生素C反垄断诉讼案的裁决。这意味着中国公司在美国联邦法院维生素C反垄断案件的上诉判决中获胜,是一个好消息。我们对这一判决表示欢迎。
“该案涉及此前我国实施的维生素C产品‘预核签章’出口管理制度,相关中国企业的行为完全符合当时中国的法律、法规,商务部就此曾向美国法院递交‘法庭之友’信函。美国法院的二审裁决采纳了国际礼让原则,尊重商务部对出口管理制度作出的说明。”沈丹阳说。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对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坚持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赞赏,也将继续坚定地支持遵纪守法的中国企业采取合法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