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写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之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在回顾总结2016年经济工作的基础上,对2017年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会议在阐述宏观经济政策时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笔者认为,这是党中央立足国内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综合考虑国际经济、金融、贸易环境形势的变化,做出的精准判断。做好金融风险的预判、管控和处置,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说,既是支持和保障,也是引领和前驱。所谓支持和保障,是指稳定运行的金融体系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支持,改革走到哪里,金融支持就应当跟到哪里。所谓引领和前驱,是指金融也要搞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且应该有一些适度超前的谋划。
要通过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超前管控风险,超前布局“改革红利叠加点”。笔者认为,当代综合国力竞争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塑造金融优势、掌握金融标准的制定权、争夺金融体系的制高点。如果我们忽视金融体系的安全,不切实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我国综合国力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制约。而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是稳定金融、提升金融的基础。
会议要求,“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那么,主要的风险点在哪里?监管改革该如何推进呢?
目前看,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有一些是显性的,如股票市场在特定阶段暴涨暴跌,房地产市场在一段时间内过快上涨。还有一些隐性风险还没有充分显露,但监管部门通过监控已有所发现。比如在期货交易市场、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不同程度的滥用杠杆、资产错配等风险。有一些险企在国外高价收购物业,还有的险企挪用保险资金在国内外投资,有的资金会牵涉到银行资产,容易使偶发风险无限蔓延。目前已发现个别的保险公司、中小银行存在资金风险。对银行系统、保险系统这方面的风险,要进一步排查和化解。
还有一个风险是,银行贷款给一些僵尸企业,由于企业经营难以为继,贷款就可能打水漂。
前不久,国务院已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是把银行债权直接变成银行持有的企业股权,而是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将实体经济中产生的,特别是僵尸企业造成的风险传导到金融领域。
近期出现的跨保险市场和股票市场的过度举牌事件说明,尽快建立起全覆盖、全链接的协同金融监管体制,已十分迫切。金融混业、跨业经营,已经形成了一些靠分业监管不能触及和覆盖的领域,存在监管真空。如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不能形成合力,甚至是互相掣肘,不能让风险及时化解,会使风险“脓包”越来越大。因此,完善一行三会协调机制非常迫切,建立集中统一的“国家金融管理委员会”非常迫切。
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把间接融资比重缩小,扩大直接融资市场,是畅通金融渠道、强化市场约束、完善社会监督、化解金融风险的极其重要的途径。因此,规范资本市场参与主体行为,实行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