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印发通知,决定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施集中存管。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缴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但目前设置了缓冲期,也就是首次缴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各支付机构首次缴存的具体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缴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
通俗解释,比如微信红包里的钱,是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所有的资金汇集起来以支付机构的名义放在银行账户里,就是备付金。“它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央行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些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如果个人使用微信红包,是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据央行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目前支付机构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形成事实上的支付清算组织机构的职能,实际就是从事了中央银行跨行转接清算的这种功能作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亢林表示,“实际上它是违法从事了跨行业务清算这个职能作用。今后人民银行会要求这些支付机构多头开立账户调整到一家或者是中央银行来存放。”
除了存放分散,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等一系列风险隐患。如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在记者采访时表示,支付机构的定位是开展小额、便民、快捷的金融服务,对额度规模有控制的,相关规定的出台也是为了引导支付机构回归本位。做好支付的主业,不是靠吃备付金这个利差来赚钱,甚至通过挪用备付金进行投资理财来维持运营。
备付金集中存管一直是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点之一。多家支付机构因为备付金存管问题,被央行处以重罚甚至直接吊销第三方支付牌照。为进一步强化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降低备付金风险,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还原支付机构的业务本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秩序,更好地促进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人民银行经过深入研究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了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的方案。
作为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针对央行的备付金存管新规,支付宝方面回应称,这次办法的出台是企业和监管部门透明互信,研究倾听,共同探索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向前向好的积极过程,这一定是未来发展的坚实基础。支付宝坚决拥护央行的新规定,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