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广东证监局启动了省级投教基地申报命名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鼓励各类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投教基地申报工作,加强投教基地建设,提升投资者教育服务水平,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培育成熟的投资者队伍。同时,欢迎教育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参与投教基地申报。
此前,为做好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充分发挥投教基地功能,2016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第二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将于2017年开展第二批投教基地申报命名工作,在继续命名国家级投教基地的基础上,第二批新增了省级投教基地命名,并明确了省级投教基地由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命名。
据了解,省级投教基地申报主体可于2017年3月1日至31日向广东证监局申报省级投教基地,符合国家级投教基地标准的申报主体也可于2017年6月1日至30日向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申报国家级投教基地。投教基地评审相关建设标准和申报要求可查询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或广东证监局(www.csrc.gov.cn/Pub/guangdong/)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