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晚间,国海证券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复牌公告。该公司表示,对“萝卜章”事件,已与全部事涉机构完成协商,其中,与24家机构签订了相关协议,1家机构自行承担。
已处置的债券中,国海证券分担的损失约0.56亿元,计入2016年当期损益;由该公司承担的债券共计面值167.80亿元,全部按成本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持有期间,债券价格变动均不影响当期利润。该公司股票及相关债券(“15国海债,代码112244”、“15国海01,代码118917”、“15国海02,代码118923”)自1月20日开市起复牌。
国海证券公告称,该公司与事涉机构达成如下处置方案:一是信用债全部由我公司承担,共计面值35.90亿元;二是部分利率债按比例各自买断,我公司买断面值为87.30亿元;三是部分利率债由事涉机构继续持有,其投资收益与相关资金成本之差额由我公司与事涉机构共担,此部分共计面值44.60亿元;四是个别事涉机构已于2016年12月20日前对相关债券进行处置,形成实际损失的按比例分担,我公司分担损失共计约0.56亿元。公司共承担债券面值167.80亿元。其中,利率债共计131.90亿元,全部为安全性和流动性高的国债、国开债,剩余期限五年以下的占5.76%,五年以上的占94.24%,加权平均票面利率为3.26%;信用债11只,共计35.90亿元,其中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9只、AA-的1只、A-1的短期融资券1只,分别占信用债总面值的94.99%、3.34%和1.67%,剩余期限(按行权日)五年以下的占96.66%,五年以上的占3.34%,加权平均票面利率为7.51%。
对于事件处置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国海证券表示,因个别事涉机构于2016年12月20日前处置债券形成实际损失,公司分担的损失约0.56亿元,计入2016年当期损益,使得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0.56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承担的债券面值167.80亿元全部按成本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持有期间,债券价格变动均不影响当期利润,其中,131.90亿元的利率债,不存在到期无法偿还的违约风险;35.90亿元的信用债,绝大部分信用评级为AA及以上,违约风险预计有限。持有期间,上述债券产生的票面利息收入预计可覆盖融资成本,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限。
公告还称,相关债券入表后,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等主要风控指标均优于预警标准和监管标准。
此前一天,国海证券公告称,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基于对国海证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国海证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该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的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增持国海证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国海证券总股本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