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规显效 多家公司“秒停”方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刘国锋 2017-02-21 07: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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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日前证监会完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规则,多家上市公司对照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调整再融资方案,对定价基准日、非公开发行规模等作出调整甚至终止,再融资新规的效力迅速在二级市场显现。

多公司“秒停”

继兴业证券在再融资新规发布当日晚间“秒停”再融资申请后,再有多家上市公司在20日和21日公告取消或调整再融资方案。

华邦健康公告,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自2017年2月20日开市起停牌,在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停牌公告》后,证监会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公司对照上述监管要求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不符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的要求,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公司股票将于21日开市起复牌。

正邦科技公告,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7日开市起停牌。根据证监会最新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实施条件,公司决定暂停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此外,迪马股份则终止了2015年的非公开发行计划。公司公告表示,鉴于监管政策要求、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并与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拟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应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完成方案调整并履行完毕相关决策程序后重新向证监会申报。

调整配套募资计划

博云新材、联创互联等多家公司则调整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配套募资计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日前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并购重组相关法规执行,但涉及配套融资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配套融资的定价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配套融资规模按现行规定执行,且需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博云新材公告,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就并购重组定价等相关事项答记者问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及相关内容。公司原本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现调整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30900万元,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精达股份表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后,公司取消收购香港高锐持有的ENA5.89%的股权的安排,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调整为“香港高锐、特华投资等16名交易对手方合计持有的高锐视讯100%股权”。本次方案调整前,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拟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225,000.0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底价4.02元/股计算,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59,701,492股。方案调整后,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中,取消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此外,多家上市公司在符合再融资新规的前提下,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或非公开发行事宜。

20日,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中提问,再融资新规是否会影响到乐视影业的注入,乐视网对此回应称,公司及时关注了相关政策变化,结合新规内容以及证监会的相关事项答记者问等内容,公司将影业注入事项并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仍将按照承诺事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完成本次资产注入事项。

当升科技公告,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21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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