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建议,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
具体而言,一是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创新碳金融相关的绿色理财产品、碳项目收益债等投行类产品、清洁发展机制融资综合解决方案等新产品,同时推进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二是加强绿色金融产品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支持商业银行研发基于知识产权、用能权、排污权和节能收益等抵质押品的轻资产绿色信贷产品,降低绿色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三是优化绿色信贷管理模式。引导商业银行探索专业的绿色信贷管理模式,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当简化绿色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信贷审批效率。四是拓宽绿色金融供给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成立专业化的绿色金融事业部,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专业从事绿色投资,通过项目融资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拓宽绿色产业融资供给渠道。
闫冰竹还建议,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法律和补偿机制。一方面,加强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细化绿色项目评定标准,完善绿色项目界定方法。同时,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强制性,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和方式。另一方面,完善绿色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对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的商业银行,在税收和资本占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建立绿色信贷基金,承担一定比例的银行绿色信贷违约损失;健全绿色信贷的贴息机制和担保制度,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等。
此外,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完善绿色金融相关信息平台;完善企业和项目绿色评级体系,将绿色评级体系与征信系统相结合,为信贷审批、财政补贴和环保处罚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加快环境交易市场全面建设,推动水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等其他环境交易市场快速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