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人士:今年是私募立法高峰期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文擎 2017-03-14 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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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法律部相关人士在“第四届(2017)中国资管精英大会”上表示,2017年将是一个私募基金立法的高峰期,也是制度不断落地的时期,其总体导向是守住风险底线,这条底线需要说明基金行业是帮投资者赚钱,而不是赚投资者的钱。

该人士表示,经过三年时间,目前已有18000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已经将近5万只,私募基金管理规模甚至超过公募规模,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成绩明显。但同时,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和回避,例如很多本身并不适合从事私募基金行业的人进入到私募基金领域,衍生出其他的风险问题等。另外,10万亿规模的私募基金行业里存在很多监管套利的情况,一些不是私募基金的公司却以私募基金的名义在从事这些业务,发展质量堪忧。这些都需要在发展过程当中,对其逐步规范。

基金业协会相关人士指出,整个行业遵纪守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来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对于今年的立法监管动向,该人士表示将有四个方面的动作。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全国人大正在抓紧修订证券法,将从证券法方面完善什么是内幕交易、内幕信息、市场操作等,今后与刑法一起,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和打击力度。

其次,2017年正在进行非常重要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该条例正在由国务院法制办起草,正向各个部委征求意见,等到相对成熟的时候,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条例明确了所有的私募基金,纳入国家监管,并且实施统一的登记备案制度,并且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条件。

再次,证监会在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把“暂行”两个字去掉,改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通过三年的实践,证监会在监管方面也摸索到了一些经验,也总结了一些教训,要充分结合这些经验和教训去修订私募基金的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最后,行业的自律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基金业协会要修订《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把三年来总结的登记和备案方面的好做法,在新修订的登记备案办法里予以明确。同时,基金业协会还在抓紧制定《私募基金投资顾问办法》,帮助形成一批具有资质的投顾,使得行业能够更好的发展,这是对合格、合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激励,也是对不合格、不合规的惩戒。总体上,投顾办法是以诚信、合规为基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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