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 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刘国锋 2017-03-17 10:53: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华网日前联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共同举办“2017第三届金融3·15高峰论坛”,探讨在金融行业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多位专家在论坛上指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尤为迫切和重要,要加大对危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化水平。

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表示,金融科技的不断创新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猛发展,给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不仅有利于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而且对于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维护金融行业稳定,实现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表示,要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他表示,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该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扩大信用记录覆盖面;二是加大对危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要公开曝光典型案件,让失信者处处受限;三是加强金融消费教育和引导。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表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在改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化水平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实施办法的制订和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费者保护意见的指导举措,也是对实践工作的总结,为人民银行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制度依据,在改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制化水平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刘国锋)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