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3月24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住建委和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轮房地产调控中,基本的调控思路是“因城施策”,而此次针对北京市专门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近期北京房价上涨过快的重视,并且从银行、信息中介以及购房资质等方面出台综合性的措施,也反映出监管层调控的决定和力度。
“《通知》的下发令假离婚式购房通道被堵住。”联讯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经济分析师李奇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因低库存和人口流入等因素,北京市房价涨多跌少,部分投机者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购房资格和低成本的贷款资金套利,如假离婚等,此次新政加强了管理,也是对各类投机行为的警示。
《通知》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
李奇霖认为,加杠杆购房和高房价扩大了金融机构的风险敞口,也加大了购房者自身的风险。严查资金来源、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和合理评估房屋价值,均意在维护金融体系和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