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债券发行人规范运作 推进债券市场平稳运行
为做好北京辖区公司债券发行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传递公司债券监管要求,推动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3月30日,北京证监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举办了北京辖区公司债券发行人培训会议。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副主任张庆、北京证监局副局长陆倩、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绍统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辖区公司债券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等4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庆指出,近两年交易所债券市场活力有效激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提升,已成为我国实体经济,尤其是非金融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调整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平台。他指出,债券发行人是债券市场的基石,发行人来到交易所市场要做到“既来之,则知之,则从之”,遵守市场规则,理性认识从严监管与简政放权、从严监管与融资效率、从严监管与市场发展的关系,共同建设好、呵护好、利用好交易所债券市场。他强调,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将继续大力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陆倩指出,交易所债券市场已成为北京市非金融企业第一大新增融资渠道,各发行人要主动顺应直接融资和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更好地利用公司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她传达了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强调了监管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对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新要求,表明了对风险防范的高度重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监管态度。她指出,“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是监管新常态,各发行人要充分理解公司债券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强化合规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她要求,各发行人要深刻认识防控金融风险的严峻形势,合理控制负债规模,重视流动性管理,严格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着力防范妥善处置债券违约风险;并强调,首都是首善之区,首都企业还承担着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确保在各项重大政治活动举办期间保持平稳运行,不出问题,不添麻烦。
刘绍统指出,北京地区发行人是上交所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要主体,上交所一直高度重视为北京地区发行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上交所将继续保持融资政策的总体稳定,大力支持优质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和各类创新性债券品种融资。他强调,各发行人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履行还本付息基本义务,强化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配合监管层和中介机构工作,做好债券发行后的持续管理工作,共同促进市场发展。
随后,证监会债券部、北京证监局和上交所相关人士就公司债券监管政策要求、北京辖区公司债券监管情况、上交所债券市场自律监管情况、上交所债券审核政策动态、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监管及常见问题、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持有人会议及还本付息常见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合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水平,得到了参会人员的普遍好评。
自《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推出以来,北京辖区公司债券市场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2月底,北京辖区共有公司债券发行人212家,累计发行公司债券504只,累计发行规模10601.6亿元,位居全国首位。2016年,交易所债券市场为北京市非金融企业提供净融资5404.5亿元,同比增长243%,占北京市新增社会融资规模的40.2%,已成为首都非金融企业第一大新增融资渠道。同时,北京辖区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平均利率只有3.98%,比银行贷款低100BP,也低于其他债券融资品种,已成为辖区公司最便宜的外部融资工具。
辖区公司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对辖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2015年以来,北京证监局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完善监管架构安排,创新监管手段,不断强化公司债券发行人监管。截至目前,北京证监局已对辖区三家公司债券发行人、两名发行人高管和一家受托管理人采取了七项行政监管措施,对九家公司债券发行人采取日常监管措施。后续,北京证监局将深入贯彻“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加强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培训服务,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切实防范辖区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推进辖区公司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李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