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 探索创新行权方式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周松林 2017-04-17 09: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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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16日表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扩大持股行权试点方案》,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从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地区扩展至全国后,作为持股行权工作的实施主体,投服中心将从四个方面做好持股行权扩围工作。

一是持有全市场上市公司股票。投服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和交易规则,购买三个试点辖区外的所有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原则上持有股票后不再进行交易,持股情况会及时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告。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权工作。投服中心将健全完善持股行权线索发现、行权决策、行权实施、信息披露和对外宣传等行权业务工作规则和实施流程,实现持股行权公开科学规范;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信息保密、行权信息公开、舆情预警等风险防范机制,保证持股行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审慎选择行权事项。持股行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投资者权益维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有明确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从而涉嫌侵害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救济权等权益的事项,示范行使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

四是探索创新行权方式。投服中心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继续通过发函、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查阅、现场问询、公开发声、提起诉讼等方式,行使股东查阅权、建议权、质询权、表决权、诉讼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股东权利,并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行使提案权、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有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的权利。

自2016年2月试点以来,投服中心已持有三个试点地区共565家上市公司股票,并积极行使查阅权、质询权、建议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先后向181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对《公司章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共提出388条建议;对17家公司进行现场行权,重点针对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投票机制及分红制度等事项提出问询和意见建议;参加13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和1场投资者说明会,对重组不确定性、估值合理性、经营可持续性、业绩承诺可实现性等方面提出问题;针对万宝之争、一汽轿车违反承诺、ST慧球1001项议案等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件公开发声8次,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公司治理,倡议股东行使权利。(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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