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个IPO配售对象被列入黑名单个人投资者占九成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侯捷宁 2017-05-03 11:41: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5月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17年第2号)”,此次上榜黑名单的股票配售对象多达514个,创今年以来新高,其中,自然人配售对象多达469个,占比91%。“现在新股中签率本身就不高,但个人投资者中签了却没按时缴付认购资金而上黑名单,确实很可惜,也值得行业反思,问题出在哪里?”一位券商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信息显示,被列入黑名单的主要是在参与2016年第14批至第17批杭州银行、鼎信通讯、恒康家居、来伊份、顾家家居、汇顶科技、路畅科技、崇达技术、博创科技、新华网、上海银行、五洲新春、能科股份、电魂网络、和科达、黄山胶囊、万集科技、海天精工、吴江银行、国检集团、海兴电力、湘油泵、快克股份、丝路视觉、贝达药业、东方中科、富森美、康德莱、通灵珠宝、神力股份、步长制药、徕木电子、宏辉果蔬、博迈科、凯莱英、桂发祥、科信技术等IPO项目的新股网下申购过程中,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提交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514个股票配售对象。

按照规定,列入黑名单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时间为6个月。

分析人士表示,目前新股发行数量比较多,投资者打新股后一定要及时查阅自己的账户,补足认购资金,不要浪费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另外,券商也要在投资者中签后,要尽快通知,做好服务工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