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朗福置业)提供的多笔财务资助一再展期之后,渝开发(000514)于近日宣告朗福置业出现了1.55亿元借款逾期。
为解决该问题,渝开发表示,将敦促朗福置业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资金管理。需说明的是,渝开发向朗福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后者运营的“山与城项目”一、二、三期现均已竣工,但该项目此前因为房屋质量等问题一度遭遇业主维权,朗福置业能否通过该项目的销售回款偿还对渝开发的逾期借款,尚存未知数。去年朗福置业报亏5384.85万元,2015年的亏损额更是达7460.92万元。
朗福置业
1.55亿借款逾期
5月2日晚,渝开发公告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朗福置业累计提供了财务资助1.9亿元,其中3500万元于2017年4月27日收回,剩余1.55亿元于4月30日出现逾期。
资料显示,渝开发向朗福置业提供的股东借款共计5笔、1.9亿元,其中最早的一笔可以追溯到2014年7月,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当时约定的借款期限为“暂定三个月”,且“经本公司同意,可以延期还款”,这笔股东借款最终展期到今年4月30日。
此外,渝开发分别于2014年12月、2015年7月、2015年10月、2016年4月签订了协议,向朗福置业提供股东借款5000万元、5500万元、2000万元、3500万元,其中,前三笔均展期到今年4月30日,最后一笔则于今年4月21日到期。根据渝开发日前的公告,朗福置业已于4月27日偿还最后一笔3500万元。
渝开发解释朗福置业借款逾期的原因称,由于朗福置业“山与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资金紧张,无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值得说明的是,渝开发在朗福置业的持股比例为50%,另一家股东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复地投资)对朗福置业的持股比例同样为50%。
回溯历史资料,渝开发在2009年以6.61亿元竞拍取得黄桷垭地块,并成立了朗福置业以运作该地块项目。2010年,渝开发将所持有的朗福置业50%股权作价2.3亿元,以及公司对朗福置业享有的50%债权作价2亿元转让给复地投资。
渝开发当时称,复地投资具有丰富的高档住宅开发经验,引进复地投资,双方共同开发黄桷垭地块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学习先进企业的开发理念和管理经验,同时为公司其他后续开发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资料显示,渝开发在黄桷垭地块运营的“山与城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3万平方米,总建筑规模约91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50亿元,主要开发产品为别墅和洋房住宅项目。
双方当时约定,朗福置业经营所产生的税后净利润,由渝开发优先分配4.66亿元,在渝开发实现对朗福置业的独享税后净利润4.66亿元后,渝开发再与复地投资按50%:50%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而在前述5笔渝开发对朗福置业的股东借款中,复地投资同样按50%的持股比例,给予了合计1.9亿元的借款。截至目前,朗福置业仅偿还了渝开发3500万元,对复地投资仍有1.9亿的借款逾期。
虽然双方在朗福置业的股权比例相同,但根据渝开发去年财报的表述,朗福置业的董事会成员共5人,渝开发派出了3人,且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均由渝开发派出,“能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可以决定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主导相关活动。”
项目一度亏损
曾遇业主维权
在渝开发与复地投资一再给予不计利息的资金支持的情况下,被寄予厚望的朗福置业“山与城项目”近几年却成了渝开发的一个“出血点”。
渝开发历史财报显示,朗福置业“山与城项目”一、二、三期分别于2013年、2014年、2015年竣工,这3年里,朗福置业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2039.18万元、2556.65万元、-7460.92万元,即仅在2014年出现短暂盈利,而在2016年,朗福置业再度报亏5384.85万元。
对于朗福置业的借款逾期问题,渝开发表示,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向朗福置业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进行催收,并密切关注朗福置业经营状况,敦促其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资金管理。
但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朗福置业能否通过存货周转偿还股东借款,存在诸多未知数。值得说明的是,朗福置业的“山与城项目”曾因房屋质量问题,一度遭遇业主维权,甚至被多名业主告上法庭。
裁判文书网的多个判决案例显示,“山与城项目”部分业主指出朗福置业逾期交房,并索赔违约金;部分业主提出,朗福置业交付的房屋存在房屋之间没有间距、与沙盘及楼书户型图不符、部分公共区域发生沉降等质量问题,请求法院判令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资料还显示,在2013年5月21日,朗福置业曾发出《致山与城一期业主的公开信》,声称受“4.28大暴雨”灾害天气影响,山与城项目一期部分公共区域和花园高回填区发生沉降及部分房屋渗漏等问题。对于相关问题,朗福置业决定对项目进行整改,并对项目一期延期交房。
根据渝开发2016年财报,有多位业主起诉朗福置业房屋质量存在瑕疵,要求索赔,渝开发预计赔偿损失合计153.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