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在北京举办的“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专题研讨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洪磊发表了重要演讲。他指出,养老金事关全民福祉和社会未来,资产管理行业应当强化使命担当,建设普惠、透明、高效的第三支柱养老金服务体系。
洪磊表示,养老金制度是维系现代社会运转的基本制度之一,既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也是经济增长的助推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991年33号文)发布,我国开始了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之路。二十六年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运作机制不断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中流砥柱,为深化国企改革、促进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是,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不断降低、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挑战日益严峻,在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之外,构建以个人自主养老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将为整个养老体系的重塑提供战略空间。
谈及为何要建设以个人账户为主的第三支柱养老金,洪磊表示,一般而言,第一支柱养老金的核心目标是为全体国民提供底线之上的基本保障,避免老无所养,其特点是保底和公平。第二支柱中的企业年金属自愿性缴费,缴费负担仍以企业为主。在单位+个人分担的缴费机制下,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都无法对全体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因此,从养老体系建设的角度看,设立与第一支柱功能互补的第三支柱意义重大。
其次,从居民储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建设第三支柱养老金是改善家庭资产配置、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家庭持有金融资产以银行存款为主,无风险资产即银行存款加银行理财的占比达到3/4,专门用于养老的资产占比不足5%,上述资产结构带来金融配置扭曲,发展第三支柱养老金能够有效改善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
在建设什么样的第三支柱养老金这一问题上,洪磊认为,应当最大程度地追求社会公平正义,让每个人都享有公平参与并获取最大收益的机会。在顶层机制层面,坚持以个人账户为核心,避免第三支柱沦为部分机构、部分金融产品寻求政策保护甚至政策垄断的工具。
洪磊还表示,为了更好地发展包括个人账户第三支柱在内的养老金体系,还应当在制度环境方面作出更多探索:一是大力发展固定收益类和具有稳健现金流的投资产品;二是推动养老金对接资产管理,建设三层有机架构;三是推动完善资本市场税收制度建设,加快研究有助于资本市场投融资效率和促进长期资本形成的税收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