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有四种模式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作者:沈宁 2017-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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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能源中心”)就原油期货规则合约发布答记者问。作为中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品种,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有四种模式,原油期货正式规则对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作了多处修订。

可申请直接参与

据介绍,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有四种模式,分别是: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能源中心的交易;作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客户参与交易;作为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参与交易,境外中介机构需要将客户委托给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

以上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必须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与能源中心办理结算业务。

正式规则三处修订

据了解,能源中心交易规则及各项细则征求意见后,经斟酌市场各方的反馈意见,并与监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后,对标准合约、交易者适当性的门槛设置、交割违约的处置方式等内容作了三处修订。

标准合约方面,1000桶/手与国际主流的原油期货合约保持一致;交易者适当性门槛方面,对个人客户设置50万元的门槛,对单位客户设置100万元的门槛,同时要求具有相关的交易经验,具有一定的抵御承受风险能力;交割违约处置方面,由原先的递延交割制度修改为违约金制度。

按当前国际原油价格估算,我国原油期货每手合约价值约35万元人民币。若交易所按5%,会员按7%收取保证金,满足开户条件并成功开户的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开仓1手约需缴纳2.4万元保证金。

争取年内上市

为推进原油期货平稳上市,能源中心此前已做了多项工作。能源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按照业务规则开展原油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受理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的资格申请,受理银行、交割仓库、检验机构的资质申请,开展全市场仿真交易。在积极稳妥完成各项上市准备工作后,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

有期货公司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在正式规则公布之前,交易所就已经和部分公司中台部门进行过部分测试。如果一切顺利,预计两到三个月后原油期货就有望正式上市。“我们预计原油期货未来会是一个活跃的商品期货品种,很多现有期货投资者都非常期待。”该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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