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6宗监管案例1宗操纵市场案当事人被罚没5.36亿元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左永刚 2017-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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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延续高压态势。5月19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日依法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期货公司违法违规案。

其中在一起操纵市场案中,朱康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买卖股票”两种手法,先后操纵铁岭新城、中兴商业,分别获利约1.8亿元、8802万元。证监会依法决定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约2.68亿元,并处以约2.68亿元罚款,合计罚没约5.36亿元。

在2宗操纵市场案中,一是朱康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买卖股票”两种手法,于2013年9月9日至12月26日期间操纵“铁岭新城”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约1.8亿元;于2013年1月4日至2014年5月26日期间操纵“中兴商业”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获利约8802万元。朱康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朱康军违法所得约2.68亿元,并处以约2.68亿元罚款。二是李健于2015年9月10日至15日期间控制使用李健、李某祥等5个账户,通过盘中和集合竞价阶段虚假申报的方式导致“市北高新”的委托量数据失真,影响“市北高新”股价和交易量,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李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李健违法所得约937万元,并处以约2813万元罚款。

在1宗内幕交易案中,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彩虹精化)实际控制人陈某弟是彩虹精化拟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余伟业与陈某弟关系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两人联络频繁,余伟业指示其妹妹控制使用余伟业账户买入41.2万股彩虹精化,共计获利约251.8万元。余伟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余伟业违法所得约251.8万元,并处以约755.6万元罚款。

在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一是涉及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是涉及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在1宗期货公司违法违规案中,涉及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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