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质量是监管核心内容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一帆 2017-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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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提出,在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提高证券服务机构、私募基金、上市公司、发债企业质量,特别是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上下功夫。这明确了监管工作的核心内容。

信息披露是体现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这三公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一旦选择上市成为公众公司,首先就要接受信息披露这一义务或约束,除了按照《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完整按时发布公开信息,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其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也应当立即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为更好地呈现这一原则,沪深交易所在2011年先后开通信息披露直通车,第一时间将上市公司的有关信息公开发布。直通车的实施,使上市公司归位尽责,真正承担起信息披露的责任,是证券市场中三公原则中公开原则的具体要求和反映。

信息披露是实现投资者与投资标的信息沟通的基础渠道。从公司上市前的路演、预披露、招股说明书,到上市后各阶段财报、重要事项公告,以及股东大会的召开,都是以不同的形式对投资者传递公司的各类信息。同时,上市公司有义务和责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主动披露有关信息,以便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也正是通过这些基本信息,建立起投资者与作为投资标的的上市公司的朴素联系,并由此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买卖决策。

因而,这一系列信息发布务必真实和客观,不能具有选择性,以免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误导,即信息披露的质量至关重要。

诚然,一些上市公司借助热门题材“吹泡泡”,通过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夸大、渲染相关业务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误导投资者,引起投资者的跟风追捧,推动股价上涨,或为其大股东或关联人高价减持做掩护,从而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时有发生。这不仅需要投资者擦亮眼睛,同时,也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从监管的角度看,包含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多个层次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基本完备,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机构,专门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直通车已运行六年有余,大大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效率,节约了监管资源,提升了监管效率。近年来,针对市场发展变化,深交所还对不同行业的信披规则重新做出修订,加强信披规范力度。从两市每周的新闻发布中也可以看出,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日常信披的关注度大幅提升。可以想见,从顶层制度设计的完备到一线监管措施的加强,将有效提升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这一监管工作核心内容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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