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欧阳剑环 2018-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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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网站8日消息,银保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结合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新特点、风险管理新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4%。

本次完善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结合近年来金融市场环境、银行业务经营变化,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合规经营及银行自律等方面的要求。二是调整存款偏离度定量考核方法。一方面简化计算方法,将季末月份与非季末月份采用相同的指标计算标准。另一方面将监管指标值由原来的3%调整至4%。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实施差异化管理,并加大监管措施执行力度。

对于相关制度调整的背景,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认为,随着货币政策趋紧、金融监管趋严,受资管新规等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影响,商业银行表外转表内、非标转标不断加快,表内信贷占比进一步上升,负债端压力逐步显现,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增长压力加大。在新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引导下,银行也更加注重拓展核心负债。在新的金融环境下,为尽快适应银行业务模式和金融市场变化,有效规范银行行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经营,监管部门对存款偏离度管理进行调整。

“从存款偏离度计算公式的修订来看,要求有所放松。”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表示,3%扩大到4%直接提高了偏离度的上限,季末月份和非季末月份采取同一公式计算,是对季末月存款增长的约束有所放松。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指标有所放松,但此次修订加强了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违反偏离度的具体惩罚措施,相比之前更为严格。

银保监会称,完善存款偏离度管理是规范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督促银行强化合规经营的重要举措,与“治乱象”相辅相成,也是适应银行业务模式和金融市场变化的及时修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经营行为,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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