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21日在“2018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谈及资本市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时表示,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金融领域要跟上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趋势,推动绿色金融更快发展。
方星海表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取得重要进展。自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各项措施正有序推进。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各具特色,稳步推进;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连续两年位居全球前列;绿色信贷、绿色指数、绿色基金、绿色评级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研究等推进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我国金融机构与国际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绿色金融合作逐步加强。
证监会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方星海介绍,一是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二是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2016年起证监会连续两年修订并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准则,目标是在2020年年底前,所有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时候都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三是推动交易所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发展。四是支持绿色指数、绿色基金产品研发,积极支持基金管理机构以绿色相关指数为基础,研究开发公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五是推动绿色金融双向开放,引导国际资本投资绿色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融资。
方星海说:“我们的核心目标是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同等条件下绿色企业融资成本应低于非绿色企业融资成本。强制信息披露将很好地起到这一作用,投资者在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如果信息披露比较充分,我相信环保做得好的企业,股票估值会更高,债券利率会更低,由此起到促进绿色发展作用。”
方星海指出,近两年各方面在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果有目共睹,金融领域要跟上这一发展趋势,推动绿色金融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