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相关负责人13日就青岛海尔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一事表示,上交所将积极支持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建设,为境内优质企业推进国际化战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宽渠道。
关于在中欧所发行D股公司的资格要求、选择标准及募集资金使用等问题,该负责人称,中欧所D股发行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现阶段应为优质蓝筹上市公司,未来可扩展为注册地在境内的其他优质企业。首批D股发行人将优先选择符合以下特点的公司:一是优质蓝筹上市公司;二是公司具有清晰的国际化战略思路;三是公司在欧洲已有或计划进行业务布局;四是公司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或“一带一路”倡议相关企业;五是公司重视分红;六是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高。D股募集资金使用参照欧盟资本市场现有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需及时向市场公布。(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