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民事诉讼机制逐渐完善业内人士建议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苏诗钰 2018-08-27 11:42: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近日,证监会在江苏南京召开证券投资者民事损害赔偿救济法律制度完善座谈会。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出席会议并讲话。黄炜指出,证券市场投资者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是实现对投资者保护的关键环节。做好这项工作,事关规范公正的市场秩序,事关市场恒久信心,对于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深化市场改革,促进市场发展,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讨论认为,要立足于我国证券市场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特点,针对中小投资者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专门的制度安排,提供专门的法律保障。这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一般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各项制度机制,发挥好立法、司法、行政、市场等各方力量,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共同努力,将证券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落到实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顾韬认为,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问题,需要多元化解决纠纷的途径。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证券领域,相当一部分投资人为个人,举证能力有限,取证也难。从司法角度来说,可以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在证据标准方面也可以适当降低。

顶点财经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阳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证券领域的民事诉讼制度日趋完善,通过立法,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协商解决、向主管机关投诉、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院的社会职能之一,法院有义务公平、依法地进行审判。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