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由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联合主办的“12.4”普法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助推期货市场法治建设”主题会在上海顺利举行。上期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贺军,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副会长吴征出席会议并致辞。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
贺军在致辞中表示,十九大报告在阐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时,明确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金融领域,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法律导向的市场,应当充分把两方面的要求结合起来,期货行业应当围绕金融工作核心要求,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
贺军强调,近年来,上期所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着力完善自身规则体系。今年上期所会员大会修订了《章程》和《交易规则》,全面完善了交易所治理结构,丰富了一线自律监管措施。落实期货市场全面依法治市,一方面要继续完善法律体系,夯实期货市场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以制度先行,引导市场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优势
吴征在致辞中表示,经过不断的实践完善,期货市场建立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核心,以证监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体,以期货业协会《章程》、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制度体系。正在制定的《期货法》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更好地服务现货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在服务和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独特优势。
吴征指出,对上海期货行业来说,当下有两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个是防范金融风险,一个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于期货金融机构来说,要以管理层制定《期货法》为契机,大力支持和鼓励各类经济实体参与期货市场,吸引全社会的沉淀资本通过期货、期权金融衍生品工具,实现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要,提高实体经济的运行效率。
本次会议上,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就“期货法调整范围与保证金性质问题”,同济大学教授刘春彦就“新时代需要新的期货法——明确中央对手方法律地位的意义”进行了演讲。君合以及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谢青、黄巍律师分别就“股票互联互通下跨境监管合作实践及其对衍生品市场开放的启示”和“结算支付最终性”发表了看法,国投安信期货首席风险官苏凤华以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授信审批部高级经理韩海荣作为市场机构代表,也分别就境外场外衍生品监管和有价证券抵押品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