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这可视为南京1月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丁,是对此前人才购房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在满足高端人才落户及居住需求的同时,严防借机炒房的漏洞。这对于部分前期楼市热度较高、房价涨幅较大、人才政策过于宽松的城市,或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南京《办法》对“高层次人才”作了五种分类,并明确规定这五类高层次人才,必须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方可提出购房申请。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此外,《办法》中对高层次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限制进行了细化,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同时,南京高层次人才购房要求执行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人姓名。合同备案后买卖双方需解除合同的,所退房源优先供其他高层次人才购买。
事实上,从2017年年底开始,各地以“五限”为主要内容的楼市调控政策开始出现微调迹象。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从2017年10月份以来,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全国有近20个城市与地区发布了引进人才的新政策,借道“吸引人才”,放松落户及购房限制,甚至有些城市将人才学历放宽至大专,被市场解读为楼市限购政策的微调。这些微调城市中,不乏此前房价上涨较快、市场热度较高的热点城市,如南京、武汉、合肥和郑州等。南京在1月7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在南京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南京再出人才购房办法,实际上是针对1月7日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修正。人才新政无可厚非,但要与现行的楼市限购政策有一个协调,既要鼓励人才落户,满足高端人才的居住需求,又不能给限购政策撕开太大的口子,严防借机炒房的漏洞。可以说,南京的新政就属于比较合适的协调方式。”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
有专家指出,2018年以来,部分地方楼市政策调整属于对前期政策中刚性、粗糙部分的适时修正。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成为全社会共识的背景下,中国楼市从严调控的基调不会改变、长效机制建设的步伐不会放慢、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决心不会动摇。同时,房贷政策仍是“坚冰”,未有任何松动。
就在1月16日,住建部有关负责人最新表态,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决的,是一以贯之的,2018年将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进一步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
杨红旭表示,接下来或将有更多前期房价涨幅较大、楼市热度较高、人才购房新政过于宽松的城市,跟随南京的步伐,对包括购房、落户在内的人才新政进行细化和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