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力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莉雯 2018-05-08 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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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饱受财务危机困扰的*ST龙力公告称,公司收到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显示,公司的债权人惠通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提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据悉,惠通公司与公司分别于2013年5月27日、2013年6月18日、2013年8月6日、2013年10月28日、2014年9月6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额为2079万元。合同签订后,惠通公司完成工程施工,并与公司签订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单,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2079 万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欠惠通公司工程款147.1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惠通公司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ST龙力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在债务人具备破产条件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重整中公司将在法院的主导下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债权人申请公司进行重整,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的危机风险提供了契机。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充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公司最终的方案将以管理人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在最大程度上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认为,重整是市场化救助措施,通过重整,债权人、重组方、原股东都可以达到比直接破产更好的结果。若重整成功,*ST龙力有望甩掉包袱,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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