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报和半年报内容将“加量”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昭 2017-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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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进行了统一修订,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此次修订是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遵循以下原则和思路:

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十九大明确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发展方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本次修订明确提出分层次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即要求重点排污公司强制披露、其他公司执行“遵守或解释”原则,同时,鼓励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止污染的信息,进一步强化公司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二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市公司作为中国优秀企业的代表,是实现国家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主力冲锋队。本次修订新增上市公司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信息披露要求,鼓励公司披露精准扶贫规划、成效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担当意识,压实上市公司的扶贫责任,体现资本市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是坚持提升我国资本市场国际竞争力。当前,随着A股纳入明晟(MSCI)指数,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深化,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对中国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修订完善及新增的社会责任、环境信息等披露要求实际上已经涵盖了明晟(MSCI)ESG评价标准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ESG评级、提升我国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四是坚持防范金融风险。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委托理财信息披露范畴,强化对高风险委托理财的信息披露要求。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本次修订聚焦上市公司委托理财,旨在促进公司专注主业,切实防范资金“脱实向虚”,这也体现了证监会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全力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态度和决心。

证监会强调,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不断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持续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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