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将落地
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相关业务实施办法
近期,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协商一致,宣布沪深港通北向看穿机制(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于2018年9月17日正式实施。为此,沪深交易所近日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新增券商客户编码相关内容
交易所在相关业务细则中新增了券商客户编码的定义及其作为申报要素的相关安排。作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关键成分,券商客户编码指的是港交所旗下联交所参与者分配给其客户的唯一的、可据以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数字编码。往后,沪股通和深股通的限价申报指令除了包括证券账号、经纪商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内容之外,还需包括券商客户编码。根据监管需要,沪深交易所可以要求香港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其交易申报涉及的投资者信息,或者从中国结算调取券商客户编码涉及的投资者信息。
另据港交所此前公布的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细节,港交所参与者提交北向交易买卖盘时,必须附加相应的券商客户编码。若无附加或格式不正确,该买卖盘会被港交所拒绝;若附加的券商客户编码无效,该买卖盘也会被内地交易所拒绝。
而提供北向交易服务的交易所参与者除了需要按标准格式为每名北向交易客户编派一个券商客户编码外,还要向港交所提供客户识别信息。客户识别信息包括客户中英文名称,身份证明文件的签发国家、类别及号码等。就每个机构或公司客户而言,客户识别信息应包括机构名称、注册地点、身份证明文件类别及号码。
不过,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仅供监管机构监控及监察市场市场,不会用于结算及交收,亦不会提供给公众查阅。
跨境监管合作升级
有资深香港市场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香港市场无法“看穿”投资者账户,监管部门无法了解每个交易订单背后实际投资者的情况,跨境执法的效率和效果也会受到影响。
因此,北向看穿机制的推出,既是加强交易监管、防范跨境业务风险的应有之义,亦是内地与香港两地监管机构跨境监管协作的一次升级。
沪深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易所依据投资者识别码等信息,对北向交易申报实施实时看穿监控,将有助于充分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完善跨境跨市场监管合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秩序。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持续完善股票互联互通机制,保障系统平稳高效运行,不断强化跨境监管协作,严厉打击跨境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内地和香港乃至全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据披露,自沪深港通开通以来,证券交易、登记结算、换汇和公司行为等各项业务处理正常,业务和技术系统运行平稳。沪港通方面,截至2018年8月31日,沪港通累计交易金额接近10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超过100亿元。其中,沪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830只,交易金额累计约5.5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62亿元;港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411只,交易金额累计约4.1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46亿元。同期深港通累计交易金额3.46万亿元人民币,跨境资金整体净流入899.27亿元人民币。其中,深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1126只,交易金额累计约2.33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56.96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累计有交易的股票为526只,交易金额累计约1.13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28.1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