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区域性股权市场 运营机构亮相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林婷婷 2018-04-28 08: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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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27日公示第一批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备案名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名单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并予以公告,同时向证监会备案。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其中云南、西藏尚未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有21个地区已按规定要求向证监会备案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情况。

具体名单如下: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石家庄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连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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