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实施3月人员配备仍存缺口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朗月行 2018-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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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施行3个月以来,合规人员的需求量激增,配备缺口仍然很大。

去年10月,证监会机构部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施行。12月,证监会机构部又发布了相关问题的解答,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细则,并且要求在2017年12月底之前,全行业完成落实。

这一管理办法涉及面较广,对于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也非常严格。业内人士认为,合规管理办法对基金公司实际操作中影响特别大的有两条,一是要求合规部门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公司总部人数的1.5%。二是要求在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部门配置高要求的专职合规人员。

“以前部分合规岗位可以是兼职的,但是现在都要求专职,而且对于专业度也提出了很明确的要求,要求3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有基金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人表示,从基金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看,仅一家中型基金公司就可能会有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交易部等相关“合规风险管控难度较大的部门”需要配备专职人员。

虽然办法实施3个月,但是记者了解到,时至今日,业内的合规人员的缺口依然很大,不少公司还在想办法增加此类人员配置。

在该管理办法落地的过程中,大公司和小公司要面对的情况很不相同。有的小型基金公司表示,他们的核心部门较为单一,投研部门配置专职合规人员即可,可以很快完成配备,影响较小。但是规模较大的基金公司由于业务范围大,需要较多专职人员。还有些公司由于人员配置一直无法到位,因此在部分岗位上依然存在兼职状态。

据介绍,除了基金公司之外,证券公司受到的影响更大。有基金公司督察长介绍,由于券商的体量更大,因此需要配置的合规人员数量和要求更高。“这个规定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可能更大。而券商和基金公司一起‘抢人’,也导致合规人员更抢手,更难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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