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近期,部分上市公司债务风险爆发、股东股份被平仓的风险凸显。其背后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高杠杆收购、高比例质押和高负债运营,“新三高”现象已成为扰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不可忽视因素。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上述问题,深交所密切关注,迅速反应,积极践行一线监管职责,多措并举,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持续强化
高杠杆收购行为监管
围绕上市公司的高杠杆收购行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股东高杠杆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另一类是上市公司高杠杆收购标的资产。
股东高杠杆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后,通常会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质押。一旦股市波动加剧,风险将会被成倍放大,极易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再次发生变更。还有一些股东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无心经营,只是挖空心思炒作股价,甚至掏空上市公司。
据介绍,对此类公司,深交所第一时间核查股票交易,开展“抽丝剥茧式”问询,强化资金来源穿透式监管,重点关注收购资金来源、履约能力、上市公司业绩真实性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事项。目前,该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被立案调查。
另外,上市公司高溢价收购资产一直是并购重组监管中高度关注的问题。近期的收购案例中,有上市公司的收购溢价率超过10倍甚至高达15倍,收购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倍、3倍。在上述事项的事后审核中,深交所对收购资金来源、融资安排、标的高估值的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高商誉减值风险、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率变化等进行了重点问询,最后上述公司均终止了重组事项,高溢价收购风险隐患得到妥善解决。
多管齐下
防范高比例质押风险
2018年1月至6月20日,多家上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已有7家被强制平仓,涉及金额2.05亿元。
通过质押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融资是股东获取资金的常用方式。现实中,部分股东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在对自身资金实力评估不足的情况下,高比例质押股份融资,在股东资金链紧张的状况下,股价下跌往往成了压死“高杠杆”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强制平仓。与此同时,为避免所持股份被平仓,部分公司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申请停牌躲避平仓风险,影响股票正常交易。
对于股东高比例质押以及上市公司滥用停牌权,深交所长期保持高度关注,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目前,深交所已初步完成股票质押风险监测平台建设,运用科技监管手段,及时掌握股东质押情况,识别控股股东是否利用虚假停牌避免平仓。2017年至今,累计发送各类监管函件350多份,提醒上市公司关注股价波动、控股股东股份平仓和控制权变更风险,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
针对某些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比例长期达90%以上,多次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申请股票停牌的情况,深交所多次发送问询函和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重大事项进展、收购资金来源、质押股份用途、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及平仓价格等,最后上述公司均终止筹划相关事项。此外,为规范股东高比例质押行为及强化风险提示,深交所拟以信息披露为抓手,增加股东履约能力及追加担保能力、质押股份是否为限售股、股份可能被强制平仓时进行特别风险提示等要求,让投资者全面了解相关风险。
打好组合拳
防控高负债运营风险
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11家深市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100%,69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8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债务违约。个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现流动性危机,且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互保,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部分园林建设、工程建筑类上市公司采用短债长投的经营模式,应收账款回款慢,一旦融资安排计划生变,可能酿成流动性危机。
对于这些情况,深交所打出“持续问询+监管约谈+监管协作”的组合拳,督促上市公司确保生产经营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债务违约风险。
负债率高、频繁投资收购或进行多元化发展的公司是深交所监管关注的重点。深交所密切关注其现金流情况和运营动向,及时向公司发送问询函,督促公司自查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避免风险积聚。
此外,为了进一步摸清某些上市公司债务情况和偿债能力、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业绩真实性、规范运作情况等,深交所深入排查高债务风险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或违法违规线索,第一时间提请地方证监局关注或调查,一经查实,立即启动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深交所将密切关注“新三高”现象,进一步梳理和排查高杠杆、高债务风险,不断强化“持续问询+监管约谈+监管协作”机制,确保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