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发行失败或常态化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金忠 2018-05-28 07: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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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只产品夭折

5月19日,兴银瑞福丁凯债券型基金发布公告称,截至4月23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该基金未能满足《兴银瑞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故该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回顾发现,去年4月,嘉合睿金定开基金公告称合同暂不生效,成为公募基金历史上出现的首只募集失败案例。彼时的公告显示,该基金于2017年3月20日开始募集,并于2017年4月19日结束募集。但因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暂不生效。

自此之后,公募行业基金募集失败的案例逐渐增多,截至目前,公开发布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基金已经达到了17只,其中今年已经出现10只。

按照公告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时间来排序,目前出现募集失败的基金产品分别为: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天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安享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锐兴定增主题双轮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锐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创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银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稳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丰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达澳银鑫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瑞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针对基金频频出现的发行失利现象,资深基金专家王群航此前表示,新基金发行市场频现募集失败,说明发行市场在分化,在走向成熟。以往,一些基金公司习惯于依靠发行来做大规模,现在来看,这种做法的有效性开始降低了。王群航还认为,发行“同质化”严重的新基金,根本没有必要。其他基金行业内部人士也认为,各只基金最终发行失利的原因虽然有所不同,但都反映出行业内的“老套路”已经走向失败。

发行失败的基金产品后续怎么处理?据了解,合同无法生效的基金需要转型后,重新进入募集流程。例如,嘉合睿金在去年获准变更注册为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在今年1月份重新发布招募文件。3月21日,嘉合睿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内外因素致发行失利

上述基金发行失利的背后存在内在与外在多重因素。

就外因来讲,基金发行遭遇市场变局,是多只基金产品最终“流产”的重要原因。例如,此前的定增基金,是受再融资新政、减持新规等政策影响。因定增市场迎来根本性变革,定增基金中的部分存量基金开始转型自保,新基金自然只能是“胎死腹中”。而今年以来新基金发行失败的案例中,债券型基金特别是定开债基发行失利的情况较多。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已有10余只债券相继违约,违约金额超过百亿元,这让一批债券型基金因为“踩雷”导致净值下跌,曾经红极一时的定开债基渐渐陷入转型、延期募集或清盘的境地,受此影响,新发行的定开债基无人问津,最终只能以失败收场。对此,上海证券基金评价人士认为,债市的动荡不安,让债基非常受伤,定开债基定期开放、杠杆放大等此前的优势成为当下市场上的绝对劣势,在发行市场上就难免出现募集不达预期甚至是产品被迫“流产”的情况。

从内部因素来看,近期频频出现的基金发行失败案例显示基金公司内部需要检讨的因素也很多。很多发行失败的基金,对变化中的市场缺乏必要的灵活性,一味地固守某些前期具备优势的投资策略,使发行工作陷于被动。此外,近期不少发行失败的基金,多为机构定制化产品,例如兴银瑞福就是一只机构定制型基金。根据公告,兴银瑞福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向个人投资者发售,但机构资金最终选择不参与。在当前环境下,部分基金公司严重依赖委外资金和定制产品,这样的发展路径无疑不合时宜。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机构定制所带来的市场弊病正在显现,而基金产品发行失败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委外业务部门人士透露,机构资金的撤离或者改变方向,已使不少基金公司面临有产品批文而发不出去的情况。据其介绍,一般而言,银行委外资金与公募之间的合作是偏中长期的,确立合作关系后,基金公司对银行每一阶段的资金委托规模、资金风险偏好等都有基本的判断,银行也会根据自己计划中的资金安排,向基金公司定制未来一阶段所需要的产品,这样双方都互相了解,并做出基于自己角色的相关预判。但是,这样的固定合作模式遭到政策和市场的强力改变,眼下已遗留很多问题。“目前来看,基金公司在合作关系中处于‘乙方’地位,议价能力弱并且承担较大风险,表现出来就是一些拿到批文的基金,没办法成功发行。”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不愿具名人士还指出,基金募集失利,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基金申请审批制度带来的滞后性。“基金从申报到获批这一过程耗时不少。尤其在特殊时期,例如此前的政策调整期、基金‘去库存’时期等,这一流程可能会更加长,造成基金公司拿到批文后,面对的市场现实情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就算是约定好的机构委外资金也经不起这样的等待,政策调整加上市场变化,委外资金定制的债基也只能面对发行失利。”该公募人士表示。

拖延时日过久且出现变故的情况,确实会让基金的发行陷入困局。以泰达宏利创富灵活配置基金为例,该基金于2015年7月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527号文注册,并于2017年4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同意泰达宏利创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准予延期募集。最终在3个月的发行后,以失败告终。同样发行失利的兴银瑞景是于2015年8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58号文准予注册,并于2017年4月5日获得回函准予延期。

理性对待变局

虽然不得不面临募集失利的惨淡结局,但是正如韩诚所言,行业内已大致认同这是“形势所致”,基金公司已经更加理性和坦然地面对这样的变局。这一点从基金公司公开资料中的一些细节也能体现出来。观察发现,刚开始出现发行失利时,基金公司的公告都希望淡化“合同不能生效”这样的意思,例如嘉合基金在公告嘉合睿金募集失利时,公告的标题表述为“关于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同样诺德基金也将公告标题表述为“关于诺德天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而随着募集失败的案例增多,基金公司更加直白地公告“XX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韩诚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随着发行失利的案例增多,公司高层也日渐看淡这一事实。“公司高层的态度大多淡然,认为募集失败并不可怕。一方面,募集失败的基金多数是‘去库存’的对象,形势一变本来就很难发行成功,如果浪费渠道和发行资源硬推意义不大;另一方面,借募集失败还能转型,也算是基金‘壳资源’的腾挪。”记者观察发现,在日益拥挤的发行渠道中,确实有不少最终发行失利的基金,基金公司本就没有安排过多的资源给它,从基金发行渠道透露出来的信息也证明,不少发行失利的产品本身就是“蹲在尴尬的角落里”。

不过,未来发行失利会不会向更广泛的领域扩散?目前,业内有不少声音认为,发行失利可能不会仅仅局限在此前的机构定制型的、债券类产品或者政策监管要求转型清理的产品上,而有可能出现在非定制的、权益类相关产品上。上述上海证券基金评价人士就认为,基金行业的马太效应日渐显现,在此背景下,一些投研能力偏弱,同时渠道资源、发行资源有限的基金公司在保证基金发行的成功率上会比较吃力。目前来看,市场上不少中小型机构在公募基金产品的发行上相对谨慎和低调,公募产品发行相当“稀疏”。“这样做,一方面是各方面实力和资源使然,另一方面也有机构担心自己的基金产品被冷落,而一旦开了发行失败的‘口子’,以后市场上的品牌形象将会十分难堪。但是这些消极‘避战’的机构或许能躲得一时的安全,却也容易陷入弱者愈弱的恶性循环,最终还是难逃市场的物竞天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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