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及专项债券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规模合计达145.53亿元。
据了解,本次招标发行的内蒙古政府债券分两场招标发行6个品种,分别为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第一期至第四期、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10.56亿元、32.4亿元、32.4亿元和32.4亿元,发行期限分别为3年、5年、7年和10年,中标利率分别为3.97%、4.16%、4.29%和4.32%,较基准利率平均上浮46个基点;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均为18.87亿元,发行期限分别为5年、10年,中标利率分别为4.15%和4.35%,较基准利率平均上浮48个基点。
根据信息披露文件,本次地方债投标标位区间上限较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算数平均值上浮30%,完全实行市场化定价。从认购情况来看,承销团参与踊跃,反映出市场各主体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质量的认可,合计投标410.1亿元,平均认购倍数达2.82倍。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未来随着市场化招标程度不断提高,地方债的投资价值、配置价值也将持续提升。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第二次在深交所成功招标发行地方债,募集资金将用于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乡村建设、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和债务置换等方面,将切实支持重点民生领域建设,有效拉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进一步增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