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楼市新政:优先满足刚需家庭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良 2018-06-25 07:37:2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6月24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秩序,保障市民购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西安市政府办公厅6月2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在新房销售公证摇号时,开发商应提供不低于全部摇号销售房源50%的比例优先满足刚需家庭。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的,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顺序。与此同时,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

《通知》强化对西安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交易的管理。规定预售许可申报面积的最小规模,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多次分批、分幢开盘,拖延上市销售时间;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坚决保持调控决心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确保西安市住房价格平稳。调整了西安市住房限售政策: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上市交易;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

在规范公证摇号售房行为方面,《通知》规定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意向登记,并在信息核验时提供具备购房能力的首付款资金证明、征信报告等资料,防止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居民家庭参与摇号,提高摇号中签率。为防止炒房倒号,《通知》要求意向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保持一致,放弃选房、放弃签约的所空房源依序递补;建立购房失信人员、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信用“黑名单”,明确惩戒措施,防止个别人员扰乱公证摇号售房秩序。

在支持刚需家庭购房方面,《通知》规定,在购房登记时,登记人按刚需家庭、普通家庭进行分类登记,公证机构、开发企业应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次序进行摇号,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全部摇号销售房源50%的比例优先满足刚需家庭。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的,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顺序。

此外,《通知》包含《西安市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规则指引》和《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全面保障购房登记及摇号选房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透明。

易居(中国)企业集团CEO丁祖昱表示,西安此次出台的楼市新政在对摇号规则进行全面堵漏的同时,为行业的公平规范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西安加码摇号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刚需难买房的问题。而暂停企事业单位购买住房,则有利于防止部分购房者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助力西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