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适时推动审议通过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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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3月1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证券法修订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下一步将密切关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法律授权实施的情况,适时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证券法修订草案。

证券法及电商法

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乌日图表示,证券法和电子商务法已经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近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法修订会根据市场的改革和实践经验,在二审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乌日图当日还就税收法定原则表示,现行18个税种中,有6个已经实现法定,包括环境保护税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修改的企业所得税法等。还有12个税种目前依然以国务院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来规范,这些都需要上升为法律。在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中,已将垦地占用税、资源税、消费税、契税等6部税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许安标12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过去5年来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有21件,涉及自由贸易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共15次打包修改法律95件次,力度前所未有。

适时推动审议通过修订草案

针对各界关心的证券法修订进程,乌日图表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全国人大财经委2013年启动了证券法修订草案起草工作,2015年4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在立法调研和审议中,各方对施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方向一致赞同,但对何时推出改革有不同看法。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该授权决定将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

乌日图介绍说,今年2月,受国务院委托,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情况。同时刘士余也指出,目前在资本市场发展中,还存在不少与施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相适应的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根据这样的提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将注册制改革授权的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2月29日。

他还表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只是证券法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除此以外,证券法修改还涉及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证券市场监管、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方面面的重要内容。

“2017年4月,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法律授权实施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证券法修订草案。”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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