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日回应“新发基金批复中带有沪港深、沪股通字样的基金数量下降比较明显”相关问题时表示,在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制下,基金产品申报的数量及类型由基金管理人自主决定,证监会定期将产品受理及审核情况在证监会官网公示。在市场化的产品申报机制下,出现基金产品申报数量略有波动、每月不均等情况均较常见。
常德鹏说,前期,针对部分基金名称带有“港股”字样的公募基金产品并未实际投资港股等情况,证监会制定《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比例、人员配备等要求。基金管理人选择将80%以上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的,应当在基金名称中列明“港股”字样;80%以下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港股的,基金名称不得显示“港股”字样,因此,从产品受理及审核情况来看,基金名称带有“港股”字样的基金产品受理数量有所下降,目前相关产品的注册工作正在稳妥有序推进。部分基金名称带有“港股”字样的基金产品,因基金管理人募集申请材料尚未修改完毕等原因,还处于在审阶段。后续证监会将继续依法推进相关产品的审核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