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5日表示,通过梳理已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在《通知》中再次重申了针对市场参与者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相互租借账户、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规避内控或监管等。
在债券交易的规范措施方面,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着重强调市场参与者在债券市场开展债券交易均应在指定交易平台线上达成并签署相关交易合同和主协议,同时还明确了市场参与者要按照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对于约定由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返售或者为他人暂时持有但最终须由其购回的债券交易,应通过买断式回购交易达成,按照相应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以此计算风控指标,统一管理。
在杠杆比率方面,该负责人表示,金融机构的总杠杆水平往往由多种金融产品和交易共同构成,债券回购是常用的加杠杆工具之一。《通知》将债券交易的杠杆比率主要作为监测整体杠杆的观测指标,要求市场参与者的债券交易杠杆比率超过一定水平时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以引导市场参与者审慎经营,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另外,该负责人称,为实现平稳有效降低债券市场风险的目标,《通知》规定了一年时间为过渡期,引导市场参与者在过渡期内,完善内控风控机制建设与管理,规范债券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债券交易杠杆比率等。过渡期结束后,对于仍不符合《通知》有关要求的市场参与者,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等将对其进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