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3月14日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了解到,截至2017年12月,投服中心通过接受证监会系统转办、法院委托、纠纷当事人申请等方式,登记纠纷案件共5616件,争议金额18亿元。其中,正式受理3325件,调解成功2262件,成功率达73%,成功的案件,投资者和解获赔金额达3.86亿元。
纠纷调解是投服中心的其中一项业务。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公益性金融机构,投服中心开展纠纷调解工作不但是义不容辞的履责要求,更是在证券期货领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然要求。
上述负责人介绍,投服中心的调解机制已覆盖全国34个辖区和基金业协会、新三板范围。为体现中小投资者保护和纠纷化解便捷、高效、权威的要求,投服中心先后创设了证券期货纠纷单边接受机制、小额裁决机制和无异议确认机制。通过与市场经营机构、上市公司签署谅解备忘录,约定投资者一方申请调解且投服中心受理的,机构一方不得拒绝调解;针对双方难以和解的小额纠纷,投服中心可以组织专家依法评议直接裁决,机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
“新型调解机制自在北京试点启动以来,已推广至全国18个辖区,涵盖109家上市公司、44家证券期货基金类法人机构以及961家证券期货分支机构,适用金额范围上升到了5万元。”上述负责人介绍,尤其是成功探索出“开庭裁决+调解引导”的调解模式,通过以裁促调、以调止争的快速权威的调解新模式,对争议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难以达成和解的纠纷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目标是在证监会的正确领导和在各方大力支持下,挂牌成立全国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健全“申请便捷、程序简化、专业权威、效力保证”的适合中国国情、融合多方支持、制度运行顺畅的纠纷调解机制,推动立法将相应的创新成果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
深化实践专业权威的调解新模式。重点聘请各会管单位监管专家、资深退休法官、资深律师等担任调解专员,打造高端调解专家队伍,同时,探索建立证券、期货、基金、上市公司等分领域调解专家委员会,实现专业咨询、疑难纠纷审议复核等功能,树立调解队伍公信力权威性。
加大单边裁决机制(无异议确认机制)适用力度,总结完善适用程序,进一步提高“调解+裁决”模式的公信力权威性。继续健全诉调、仲调、证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全国各辖区实现诉调对接机制全覆盖,在重点辖区建立仲调、证调合作机制,丰富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的方式途径。探索示范判决对调解的促进机制,投资者损失及和解金额的中立评估等新机制。
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推动立法工作,对已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行政支持下的投资者救济补偿安排和司法改革成果进行进一步的制度确认,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倾斜保护。包括在《证券法》、国务院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全国性纠纷调解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范围等,提高纠纷调解的权威性;推动单边裁决机制、调解前置机制、示范调解机制及相关配套机制等新型调解机制的法制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