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小品种药(短缺药)市场用量小、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8年2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组织开展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目标是,选择认定5家左右企业(集团)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通过协调解决小品种药文号转移、委托生产、集中采购、供需对接等问题,支持企业集中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源,推动落实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到2020年,实现100种小品种药的集中生产和稳定供应。
在企业选择认定条件方面,根据《通知》,建设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的企业应是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拥有20种以上小品种药生产文号和原料药配套生产能力,符合在产药品(疫苗)剂型全、质量控制能力强、配送网络覆盖广等要求,能够覆盖稳定生产和保障供应的责任义务。
此外,根据《通知》,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将在基地建设、药品申请审批、药品采购、供需信息对接等方面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