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龙文化12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12月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姜祖功通知,帝龙控股、姜祖功与宁波揽众天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签署《关于浙江帝龙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此协议,帝龙控股拟将其持有的7000万股帝龙文化股份(占帝龙文化总股本的8.22%)以合计9.625亿元(每股13.75元)的价格转让给揽众天道,姜祖功拟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帝龙文化股份(占帝龙文化总股本的1.17%)以合计1.375亿元(每股13.75元)的价格转让给揽众天道。
公司表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帝龙控股、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7.77%,余海峰持股比例为15.32%,揽众天道持股比例为9.4%,上市公司投资者持股比例较为分散,任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都无法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也无法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综上,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将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