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就无力履行相关承诺致歉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蒋洁琼 2017-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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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11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显示,就公司再次提醒并要求贾跃亭、贾跃芳继续履行借款承诺的要求,贾跃亭、贾跃芳分别表示已将减持所得资金全部用于非上市体系以及个人所涉及的债务偿付等,目前已无力继续履行无息借款等相关承诺,因此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及不利影响,深表歉意。

乐视网表示,公司董事会认为贾跃亭先生、贾跃芳由于个人资金、债务原因已无力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并且目前也未提出新承诺以替代原有承诺,故已违反自身所作借款承诺。乐视网内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很可能将继续“追责”。

或继续“追责”

据了解,乐视网于9月20日和21日分别向贾跃亭和贾跃芳发送了提醒并要求二人继续履行借款承诺相关函件,并于10月26日再次发送相关函件。乐视网要求贾跃亭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将原减持资金继续借与上市公司使用或者增持公司股票;要求贾跃芳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将原减持资金继续借与上市公司使用。

11月9日,乐视网分别收到贾跃亭、贾跃芳回复的函件。贾跃亭称,因2016年下半年,乐视非上市体系及其个人出现资金危机,至2017年上半年,资金危机持续加重,其已将减持所得资金全部用于非上市体系以及其个人所涉及的债务偿付等,目前已无力继续履行无息借款予上市公司的承诺,亦无力履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贾跃芳回复的无法继续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也是乐视非上市体系及其个人出现的资金危机。

贾跃亭还表示,其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一直保持密切关注,在此期间一直积极推动乐视非上市体系与上市公司的切割工作,以此保障上市公司的资产和财务安全,同时持续推进乐视非上市体系的资产处置工作,以期尽快解决关联欠款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贾跃亭称,在其个人后期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愿意继续按照此借款承诺将以上减持资金借予上市公司使用,后期借款行为与本次借款承诺无关,为其个人自愿行为。

不过,乐视网并不认为这是贾跃亭作出的新承诺。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认为贾跃亭、贾跃芳由于个人资金、债务原因已无力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并且目前也未提出新承诺以替代原有承诺,故已违反自身所作借款承诺。

而乐视网内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很可能将继续“追责”。

2016年下半年开始抽回借款

根据相关公告,贾跃亭、贾跃芳二人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抽回借款。乐视网在定期报告中公开披露的贾跃亭的关联借款余额及当期变动情况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6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6月30日,贾跃亭关联借款余额分别为15.65亿元、20.71亿元、25.01亿元、260.07万元及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6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6月30日,贾跃芳关联借款余额分别为10.16亿元、17.08亿元、14.02亿元、14.02亿元、4.33亿元、0元。

贾跃亭称,2015年至今,其个人减持资金借予上市公司的最高额为47.16亿元,累计发生额为113.44亿元。对于上述借款资金的管理,乐视网综合考虑借款使用对公司运营的整体影响、从最有利于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角度,综合考虑后采用的是动态的“随借随还”模式,乐视网根据需要借回资金作为经营使用,也根据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暂时归还部分借款。

9月12日,深交所对乐视网发布的关注函指出,公司2017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已向贾跃亭归还全部借款。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向贾跃亭还款的时间、金额、还款原因,以及贾跃亭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贾跃亭在2015年6月以来的1.48亿股减持计划中,对上市公司作出了多项承诺。

贾跃亭承诺,其减持所得资金将全部借予上市公司使用。上市公司还款后,还款所得资金将在六个月内全部用于增持乐视网股份。届时,贾跃亭增持同样数量股份时,若增持均价低于减持均价,则减持所得款项与增持总金额的差额将无偿赠予上市公司。

据了解,贾跃亭两次减持所得资金净额合计47.23亿元,减持后本人与乐视网签署了两份《借款协议》,根据公司运营所需,将减持款项借予乐视网使用。

2015年6月3日,乐视网收盘价为39.44元/股,此后股价一路下行。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情况下,贾跃亭收到上市公司还款后,增持等同数量乐视网股票应该还有剩余资金,应无偿赠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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