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从证监会网站获悉,江西证监局近日对江西瑞奇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记者获悉,在2017年7月20日、7月24日和2018年4月2日,江西瑞奇期货共发生三次信息安全事件。其中,2017年7月20日、7月24日信息安全事件达到《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集中交易系统或者网上交易系统全部中断、部分中断,影响交易时间累计在5分钟以上”的较大事件分类标准;2018年4月2日信息安全事件符合《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其他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影响投资者正常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江西瑞奇期货在上述事件后,未按要求向江西证监局及时报告。江西证监局认为,其在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存在缺陷,对其予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