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场新上市规则 将带来新的投资机遇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CIS 2018-05-28 1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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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0日,时任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宣布,在经过与港交所为时数月的商讨后,“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有违港交所既定的“同股同权”的上市规则。不到一年之后,阿里在纽交所挂牌。时至今日,阿里市值已经超过4500亿美元,约为上市时的3倍,其业绩和股价的走势都大幅超越了同时期的美股和港股的市场表现。

与阿里巴巴“擦身而过”之后,港交所便开始针对是否应该允许不同股票权架构的公司在港上市展开探讨,行政总裁李小加认为这是关乎“香港市场未来竞争力”的重要议题。但由于香港的法律制度中,缺少集体诉讼等机制来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因此也有不少声音反对简单效仿其他市场的双重股权结构规则。经过近5年的反复征询意见和修改,港交所于上个月正式公布了《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并已于4月30日开始生效实施。在这份制度中,明确界定了对于不同股权架构的发行人以及尚未获得营收的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所需要的条件。在制度实施数天后,港交所就很快迎来了第一家采用双重股权架构的“独角兽”新经济公司,小米集团已经披露了在港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笔者认为,这次上市制度修改,是过去25年间港交所最重大的一次制度革新,也是顺应时代、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合理举措。回顾之前的香港市场,其上市公司结构的不均衡已经比较严重,在恒生指数中,金融、能源、电信和地产等传统行业的占比超过八成;在港股通的400多只标的中,能够代表创新性行业的龙头公司也是屈指可数。上市制度改革后,香港市场就可以像其他成熟市场一样来拥抱新经济公司,在不同投票权架构和收入门槛方面已经不存在制度上的重大障碍和劣势。另一方面,与其他发达市场相比,香港市场更贴近内地的文化、语言及交易习惯,并且有互联互通机制,便于在港上市的公司直接引入内地投资者。而比起内地市场,香港市场则又更加国际化、市场化,在上市审批、发行结构、价格与时间安排上按照市场原则监管,有更加灵活和自由的优势。

近年来,中国内地在互联网、电子硬件、生物医药等方面快速发展,在一些细分领域甚至已经赶上或成为了全球领先。过去10年,中国内地的研发投入的年复合增长率是18%,每年总投入目前已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2012年以来,中国内地申请者每年被授予的全球专利数量已是世界第一。中国内地现有的研发人员数量大幅领先于美、日、德等科技强国,也给新经济行业公司带来了“工程师红利”。尤其是互联网相关的行业在中国内地有着得天独厚的市场环境,已经逐步形成了一种国家竞争优势。广大的用户基础、领先的智能机渗透率以及创新性的使用场景,在提供给居民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培育着大量快速成长的“互联网+”型创业公司。

由于大多数新经济公司在初期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多次外部股权融资,同时创始人团队又不希望丧失对公司的控制,因此双重股权架构的模式就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方案。但这种模式无法满足此前港股和A股的上市条件,很多优秀的新经济公司不得不选择登陆美国等海外市场。这样一来,对这些公司最熟悉的中国内地用户就错过了通过资本市场分享其成长的机会。这次港交所修改上市规则后,香港成熟稳定的市场环境、国际化和本土投资者融合的参与者主体、以及较为宽松灵活的监管体制等,都会对后续寻求上市的“独角兽”们产生很大的吸引力,而那些已经在其他市场挂牌的企业也会认真考虑是否可以来做第二上市,以再次发掘公司价值。若成功登陆港交所后,内地的投资者们就可以很方便地利用互联互通机制,来一同分享这些代表着未来方向的核心资产所给予的回报。

笔者相信,未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具有科技创新和生产力变革能力的公司来到香港,对于提升港股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结构以及吸引更多不同偏好投资者参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港交所的这次改革,可以说是与时俱进、恰逢其时。诚然,投资者也需要擦亮双眼,明辨哪些是真正具有长期竞争力的优质标的。但在中国内地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之下,未来一定会不断涌现出更多高质量的创新性行业和公司,给港股市场带来更多更好的投资机遇。

(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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