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推动建立持股行权法律体系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王一鸣 2018-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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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证监会举行的首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目前开展的行权业务进行了回顾,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据了解,投服中心自2016年2月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和湖南开展持股行权试点,2017年4月将持股行权试点扩大至全国。一年来,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在投保局、上市部的指导下,沪深交易所及试点辖区派出机构的支持下,投服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场重点、热点、难点为索引,基础行权工作全覆盖、专项行权不间断,以多种形式行使各项股东权利,成效显著,市场和社会反响较好。

在制度建设方面,投服中心不断完善持股行权业务制度体系,以保证行权工作的公平公正。一方面,积极制定投服中心内部工作制度,目前已实施《行权工作规则》、《持股管理办法》、《持股行权实施细则》、《支持行权实施细则》、《参加股东大会工作指引》、《发送股东函件工作指引》等9项内部工作规则和指引。同时,投服中心开展公司治理专题培训,提升知晓度。

可以说,持股行权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重大创新。与此同时,投服中心的行权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制度保障不充分,权威性不足、行权决策难度增大、与会系统内相关单位和部门尚未形成有效合力以及行权工作不能全覆盖等等。

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积极呼吁和推动持股行权法律体系的建立。在法律层面,积极推动《证券法》修订中进一步明确投资者保护机构的法律地位;在法规层面,积极呼吁国务院出台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条例》,力争在其中对持股行权的措施、方式、效力和保障条件等予以系统规定;在部门规章层面,建议证监会出台持股行权工作相关部门规章或内部工作指引,对行权标的选择的标准、行权流程等予以科学规范;在内部制度层面,投服中心将制定完善持股行权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行权标准、行权程序、信息披露等事项。

其次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在制度建设方面,修订完善持股行权工作规则、指引等各项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提升持股行权工作的公允性、透明性,增强社会公信力;在业务管理方面,规范内部工作流程,设置与之相匹配的岗位,落实岗位职责,强化信息披露、保密、回避、档案保存等工作要求等。

再则是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持续推动常规业务稳步开展,并深化创新行权业务。最后是建立多方联动,加强沟通协调。与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各行业协会等单位建立持续联系,构建持股行权工作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深度整合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持股行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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