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英力特、长源电力、*ST平能同时发布公告,受国家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影响,长源电力控股股东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英力特、*ST平能实际控制人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三家上市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公告显示,国电集团已于1月4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国电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并方案及双方拟签署的合并协议。国家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完成后,国电集团注销,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国电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承继及承接,国电集团下属分支机构及国电集团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国家能源集团。
变更前,国电集团为长源电力控股股东,直接持有长源电力37.39%股份;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英力特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1.25%;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ST平能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1.42%股份。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