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8月29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就公司2018年半年报进行问询,重点关注公司大额关联交易、非洲投资项目、偿债能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等事项。
问询函首先关注上市公司与关联方阳光服饰之间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定价公允性。
具体来看,阳光服饰系江苏阳光主要销售客户。报告期内,江苏阳光向阳光服饰销售金额合计2.5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4.32%;阳光服饰的应收账款为2.54亿元,占应收账款的60.60%。2018年5月,江苏阳光回复问询函时表示,在股权、人员等方面,公司及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与阳光服饰不存在关联关系。后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阳光服饰的控股股东于2018年8月7日变更为阳光集团,但公司未就上述变动及关联关系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就此,问询函要求江苏阳光补充披露:自2012年以来,阳光服饰的股权变化及实际控制权情况,并说明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在前期公司已对外转让阳光服饰控股权的情况下,本次阳光集团取得阳光服饰股权的原因;公司向阳光服饰销售商品的主要类别、数量、价格、毛利率,并与其他第三方客户进行比较,量化分析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问询函关注的第二项问题事关对外投资。江苏阳光2016年4月披露,拟在非洲埃塞俄比亚建立纺织服装生产基地,该项目总投资3.5亿美元,占公司目前净资产的113%,预计建设期1 年。根据公司半年报,截至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中。
就此,问询函要求江苏阳光说明上述项目建设期延长的原因、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障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并结合目前市场环境和行业变化,审慎评估上述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投资回收期以及盈利情况,并对项目投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此外,上交所重点关注了资金链问题。截至报告期末,江苏阳光的流动比例为0.91,同比下降0.34;速动比率为0.51,同比下降0.29。同时,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7.13亿元,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借款为4.91亿元,而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6.11 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短期借款规模、流动资金等,分析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