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发布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5日表示,《办法》进一步突出了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主体地位,强化了交易所一线监管的自律属性,充实了交易所一线监管的手段和措施,为交易所更好地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上交所党委对于《办法》的发布实施高度重视,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办法》修订的内容与精神,同时组织全所上下认真学习。二是全面梳理升级业务规则体系。遵循《办法》确立的“交易所依据业务规则实施自律管理”的基本原则,结合《办法》对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责、手段和治理结构等的新要求,系统评估、完善业务规则和业务协议,提升业务规则的针对性、适应性,夯实一线监管的制度基础。三是切实扛起一线监管主体责任。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的监管要求,大幅度充实资本市场一线监管力量,全面履行一线监管各项职能,守住、守好资本市场监管第一道防线。四是用足用好《办法》赋予的监管手段。对标《办法》明确的监管职责、对象、手段和措施,从上市公司、证券交易、会员参与人、证券中介和服务机构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五是规范自律监管实施程序。进一步明确一线监管的标准和流程,完善纪律处分、听证、复核等机制,保障自律管理对象的合法权利,提升一线监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六是提升市场质量和效能。切实发挥好对证券交易活动组织、监督、管理和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推进境内外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本土市场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