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拟6月底 接受新经济公司申请上市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李滨彬 2018-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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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16日出席第十一届亚洲金融论坛时表示,港交所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上市规则市场意见咨询,预计今年春节后会进行下一步细则咨询,争取6月初公布所有规则,希望6月底可以接受三类新经济公司申请上市。

香港交易所2017年12月宣布,在《主板规则》中新增两个章节,允许尚未盈利、无收入的生物科技发行人以及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发行人,在作出额外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后在主板上市;也将修改第二上市的相关规则,吸引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或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发行人来港进行第二上市。

李小加介绍说,这段时间港交所和很多新经济公司进行接触,收集意见,感觉大家的兴趣和需求都很旺盛。希望下一步咨询细则能够更加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市场需求,在投资者保护和发行者需求之间做到有效平衡。

李小加指出,港交所是市场平台的提供者,从来不刻意追求全球IPO的排名。IPO是市场的事情,完全由市场决定。港交所要做的是把大门打开,把市场道路铺好,把市场框架搭起来,把规则写清楚,让市场决定有多少企业愿意来。

李小加强调,港交所欢迎所有符合条件的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目前阿里巴巴、百度、京东是港交所三大上市制度改革中第二上市规则的标的企业,但每个公司有自己的融资和战略需求与做法,只要有市场需求,将来来港上市是必然的。

李小加特别指出,香港股市不会因为引入同股不同权而对小股东投资者保护产生影响。“我们从来没有降低对小股东的保护措施,只是允许新经济企业相关股东以别的形式达到控股股东地位。”(李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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