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期货工具 纳入农产品政策体系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昭 2018-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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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兼会计部主任贾文勤在接受中国证券报专访时建议,在政策体系构建中,如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方面,将期货工具纳入农产品相关政策体系中。

贾文勤认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新模式对确保农户收益,管理农产品价格风险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但受相关制度政策不健全、运营模式较复杂、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体尚未形成习惯等因素制约,新模式还难以大范围推广。

贾文勤表示,“保险+期货”等服务“三农”新模式需要农业部门、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各方通力合作,协同努力,才能建立可持续、可复制的模式,才能发挥财政补贴的四两拨千斤作用,真正把农民的风险分散给金融市场,从而发挥金融支农的作用。

在探索财政撬动金融支农新模式方面,贾文勤提出了五方面建议。

首先,中央和地方财政应支持“保险+期货”推广。一是中央财政及早介入保险+期货试点。农业部、地方政府通过补贴等方式支持部分“保险+期货”项目试点,在稳定粮食生产保护农业利益方面取得了积极经验。下一步,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保险+期货”试点,总结财政补贴支持“保险+期货”模式,测算补贴费用,为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积累实践经验;二是有关部委研究重构黄箱转绿箱的农业补贴体系,探索从现有财政补助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补贴“保险+期货”的保费、场外期权的期权费;三是制定一个指导省一级农业保险制度设计的导引或要点,将“保险+期货”等作为制度要素之一列入,确立其在农业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四是适时引入商业性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标准化产品,标准定价,逐步扩大对“保险十期货”等模式的经费保障能力和来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建立可持续性的长效补贴机制;五是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大灾风险保障基金,为农业大灾风险损失兜底。


其次,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保险+期货”试点。“保险+期货”试点应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发挥银行更加了解当地农业生产情况,并且与地方政府以及涉农企业有着长期、深入合作的优势,推出类似“财政补贴+保险+期货+银行”的创新性产品,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形成金融支农的完整生态圈。

第三,制定农业政策过程中考虑纳入期货工具。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透明度高和可分散风险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在构建乡村振兴战略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中,将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方面将期货工具纳入农产品相关政策体系中去。

第四,培育农户主动风险管理意识。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加强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农业生产主体的风险管理培训,系统开展期货市场知识培训、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创新模式推广工作,丰富培训手段,确保培训资金支持,引导农户学会用市场指导生产,用市场规避风险,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组织参与到期货市场中来,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整体推进。

第五,理顺“保险+期货”配套体制机制。要完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尽快出台《期货法》。保险和期货监管部门要建立金融协同监管体系。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联合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交易操作指引,畅通交流渠道,实时监测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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